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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财政厅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主动公开重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05-17

从山东省财政厅获悉 为进一步提高财政预算资金绩效,强化预算部门和单位绩效意识,提升财政透明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山东省财政厅近期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了25个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被评价项目涵盖住房保障、交通、教育、粮食、环保、民政、农业、文化等多个领域,预算资金规模达172.15亿元。  

为确保评价质量,省财政厅强化评价组织管理,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提高了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为进一步改进预算管理提供了依据。一是规范评价指标体系。严格按照财政部有关规定,从投入、过程、产出和效果4个方面设置共性指标体系,并针对项目特点设置差异化的个性化指标,进行全过程评价。二是严格评价流程。制定了统一规范的评价工作流程,运用非现场评价和现场评价相结合的评价方式,确保现场评价资金规模不低于项目总预算规模的30%。对于部分实施效果较难衡量的项目,通过开展社会调查,采取调查问卷统计分析、行业专家评判等方式进行评价。三是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大部分项目聘请专业绩效评价机构、社会咨询机构、会计师事务所等第三方机构实施评价,努力提升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四是严把评价质量。聘请山东财经大学绩效管理专家进行全过程监督指导,通过专家评审方式对每个项目的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方案进行把关论证,促进了评价质量的提高。

从评价结果看,25个重点项目绩效情况总体良好,较好地完成了项目预期目标。各预算部门和单位在重点支出项目实施过程中能够建立健全相关制度,资金和项目管理较为规范;能够建立健全项目责任机制,层层压实责任,强化督导检查;专项资金绩效管理机制进一步健全,较好地实现项目预期目标,对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保障民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向社会公开,是政府预决算公开的大趋势,对于强化预算部门和单位的绩效意识、改进政府预算管理、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具有积极推进作用。下一步,省财政将进一步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完善公开流程,努力建立规范化、常态化、制度化的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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