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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食药总局将对济南等12个城市开展水产品专项检查
国家食药总局将对济南等12个城市开展水产品专项检查 -
详细介绍:

国家食品药品管理总局网站消息

 

 11月24国家食药监总局网站发布通知称,食药监总局将对北京、沈阳、石家庄、济南、上海、杭州、南京、武汉、成都、西安、广州、福州等12个大中城市,经营鲜活水产品的集中交易市场、销售企业和餐饮服务单位组织开展随机性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

 专项检查和抽样检验中,各类单位检查比例按照餐馆40%、集中交易市场40%、超市20%进行分配,其中对集中交易市场的专项检查应优先选择水产品批发市场。

 将重点检查市场开办者落实水产品市场准入、信息公示、抽样检验等管理责任情况,以及销售者和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并落实水产品进货查验记录等制度情况。

 另外,还将检查重点水产品质量安全及其在经营环节违规使用违禁药物情况。主要针对近年来部门抽检监测问题相对突出的大菱鲆(多宝鱼)、乌鳢(黑鱼)、鳜鱼和明虾等4种鲜活水产品及其运输和销售过程中的养殖用水进行抽样,对其中硝基呋喃类药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药物残留情况进行检验。

 通知对济南等12个涉及城市提出了明确要求,12市要将此次水产品专项检查纳入畜禽水产品抗生素、禁用化合物及兽药残留超标专项整治行动,以督促落实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管理责任和食品经营者主体责任为抓手,认真排查水产品经营质量安全隐患,进一步整治规范水产品市场销售行为以及食品经营者采购和暂养水产品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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